| |
温州市区2006年至2007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状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08年3月3日至5月6日,对温州市区2006年至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度,省、市、区财政合计下拨市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资金1291.09万元,其中:省财政下拨323万元,市财政下拨807.21万元,区财政下拨160.88万元;合计下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资金2455.12万元,其中:省财政下拨377万元,市财政下拨569.97万元,区财政下拨1508.15万元。 2007年市区共有44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总数为1823人;总收入为32161.49万元,总支出为29383.84万元;资产总计34410.89万元,负债总计6276.45万元,净资产总计28134.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温州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2007年末市区设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9家,卫生室435家;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44名,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735名。三是就医条件不断改善。2007年,市政府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六件”配置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危旧房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卫生院硬件的建设,方便了群众看病。四是服务功能不断拓展。2007年度,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诊治的患者数为1886004人次,占总患者人次的18.2%,比上年增加了2.5个百比点。但在审计中也发现温州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尚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按有关文件要求,市辖三区应按城市常住6个月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按农村常住6个月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但2007年省、市两级财政基本还是按户籍人口数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未考虑流入人口远大于流出人口的因素。2007年市辖三区户籍人口为142万人,据卫生局估计市区常住6个月人口多达226万人,两者相差84万人。 2007年温州市区社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收入为32161.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仅占16.64%,医疗收入占39.69%,药品收入占38.5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是靠医疗收入、药品收入来维持生存,两项收入仍占其总收入的78.2%。这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的定位是不相称的。 (二)卫技人才短缺 按市区常住6个月以上人口226万计算,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有全科医师678人以上,注册护士678人以上,但目前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仅有全科医师122人,注册护士351人。而且现有卫技人员的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 (三)药品采购有待规范、药价有待降低 各卫生院采购药品都是通过自行向医药公司询价的方式采购,采购方式尚不规范。在抽查中还发现各卫生院药品进销差价率比较高。如:龙湾区海滨街道卫生院、鹿城区双潮乡卫生院、瓯海区郭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7年药品进销差价率分别为56%、52%、44%。 (四)外来人口卫生管理亟待加强 市区尚未将外来人口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的监测与改善等纳入到常规的公共卫生管理中。外来儿童与本地儿童相比计划免疫建卡率、接种率低,相关传染病发病高。截止2007年底市区外来人口(暂住1个月)数已达175.95万,外来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市疾病高发的重点人群。 (五)配套措施执行尚不到位 “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实施尚不到位。部分卫生院已与政府举办的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挂钩结对。但是部分医院与卫生院之间的业务交流活动还开展得很少,医院医疗技术力量基本未下沉,双向转诊制度形同虚设。 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规定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的相关费用,个人负担水平应比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低15%、20%以上。但上述规定目前尚未得到执行。 三、审计建议 (一)在人力、财力方面继续加大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投入。同时要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市卫生、财政部门要尽快制订温州市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卫生、财政部门要充分沟通协调,采取有效的办法,解决“常住人口确定难”问题。将外来人口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的监测与改善等纳入到常规的社区卫生管理中。 (三)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才短缺问题。首先要提高社区卫生人才的待遇,在收入分配、劳保福利、职称晋升、学习进修等方面向社区卫技人员倾斜,吸引和留住卫生技术人才。其次要做好培训规划,确保培训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要加大对培训的考核力度。市卫生局可以考虑与温州医学院合作培养全科医生专业的本科生,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要鼓励卫技人才到社区服务。也可以规定医院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一段时间。另外可以返聘离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服务。 (四)卫生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规范的、适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降低药品进销差价率.进一步减轻居民的就医负担。 (五)加大对“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的考核监督力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引导医院医疗技术下沉社区。社保等部门要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提高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使到社区首诊的患者真正得到实惠、方便。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领导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赵一德市长在审计调查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管好用好社区卫生服务资金,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有关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008年7月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同意以公安部门统计的外来人口数的95%为核定人数,市、区两级财政各按7.5元的标准落实外来人口卫生服务经费,增加了财政投入力度。为了规范药品采购、降低药品价格,温州市决定市区先由鹿城区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温州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3月3日出台了《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卫生强市建设的决定》,其中对社区卫生服务人才的培养、配套措施的执行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