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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审计局关于温州市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0年1月26日至4月15日,对温州市8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根据8家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汇总反映,截止2009年末,8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5亿元,贷款余额共计213432万元,贷款方式绝大部分为保证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平均月利率为14.22‰,2009年度实现净收益合计13843.77万元,上缴各项税费6191.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8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的督导下,为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政策,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市政府于2009年8月出台了《关于促进温州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9〕122号),进一步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求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税费返还补助、财政补助、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苍南、平阳县政府也分别出台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09〕181号)、《平阳县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平政办〔2010〕29号),在全市率先对辖区内考核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税费返还补助等优惠政策。
  (二)企业内控机制逐步完善,自身经济效益得到了较好的回报。8家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贷款损失追偿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激励约束制度、高管人员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等,逐步强化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2009年8家小额贷款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7533.81万元,实现税利总额20035.68万元,资本金利润率为9.22%,人均创税利达213.15万元。
  (三)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支持“三农”和小企业的发展。2009年8家小额贷款公司投向“三农”经济贷款累计1561笔,占总笔数的20.94%;2009年全年发放单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微型贷款累计4618笔,占总贷款笔数的61.96%。2009年末种养殖业及1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149603万元、占贷款总余额的70.09%。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信贷发放、风险防范、基础管理、贷款投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发放有待规范
  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向股东或股东关联企业发放贷款、部分贷款保证不规范等问题。
  (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尚不到位
  至2009年末,有4家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余额合计801万元。至审计调查日,上述逾期贷款已进入司法追讨程序。个别公司存在未真实反映逾期贷款、拨备损失准备金计提不足等问题。
  (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力度还有待提高
  8家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投向“三农”经济贷款累计93626.5万元,占全年累放贷款额的13.88%,至2009年末,8家小额贷款公司“三农”经济贷款余额38856万元,占贷款总余额的18.21%,比例明显偏低。
  (四)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超比例发放大额贷款现象
  审计调查发现,其中3家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末大额贷款余额占比超过了30%的比例,不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文件规定。
  (五)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有待规范和完善
  调查发现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放款与还款方式不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薄弱、贷款档案管理不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六)普遍存在信贷资金来源不足、企业税负重等困难
  审计调查的8家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信贷资金来源不足现象,不能及时满足市场的需求;税收负担较重, 2009年度融资利息支出、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等三项支出占了总收入的29.25%。
  三、审计建议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定位,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生事物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享受到金融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减轻税赋和融资成本负担。应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出台监管法规,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小额贷款公司开通征信调查系统,共享信息资源和平台;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适当放宽政策空间,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能力控制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适当放宽其融资比例,提高后续发展能力。应出台积极的扶持措施,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加大支持“三农”和小企业的力度。加快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创新步伐,探索多种贷款方式,扩展金融服务能力。
  (三)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水平。应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有关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国家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提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和完善自身业务系统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贷款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明确贷款操作流程,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引起了省政府、省市两级金融办的高度重视,市金融办根据上级领导批示,结合审计建议,出台措施督促相关小额贷款公司认真整改,逐项落实。同时各小额贷款公司也出台了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其内部管理。
  一、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市金融办向全市通报了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公司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并启动整改回头看计划,实施市县两级的不定期检查,整改结果情况将与其年度考核评价相挂钩。
  二、加大催收力度,及时收回不规范贷款。目前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已全部收回向股东或股东关联企业发放的贷款及部分保证形式不规范的贷款,并通过法律途径收回了部分逾期贷款,其余逾期贷款亦在催收之中。此外,还在整改过程中制定了《贷款管理指南》、《日常业务管理扣罚办法》、《2010年绩效与风险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地控制贷款风险。
  三、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借款还款方式。市金融办根据审计建议,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执行金融财务管理制度,按季报送财务报表;并做好公司借贷操作系统与合作银行的链接,取消个人卡代理发放贷款,杜绝现金交易。据此,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与合作银行联系代扣代缴联网业务,且分别制定了《客户还款过渡账户管理制度》和《个人卡操作管理制度》,在过渡户设立查询密码,由独立审计人员保管,每日例行核查,及时掌握账户运行状态,保障资金安全。
  四、完善数据报送,强化“三农”扶持措施。根据审计建议,市金融办制定了温州特色的统计月报表,参照农村信用社统计口径明确涉农贷款范围,自8月份开始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采集与填报,指导各公司加大对“三农”经济和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并按规定补足拨备金。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采取了创新农贷产品、降低农贷利率、放宽担保条件、主动送贷上门等具体措施。
  五、落实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市金融办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的兑现,率先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三个区的财政扶持方案,并督促各县(市)抓紧落实扶持政策。目前苍南、平阳、瑞安、乐清、永嘉等县(市)都已在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同时,市金融办还向上级部门争取放大融资比例的政策,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和发放银企组合贷款,并探索股权质押融资,进一步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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