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审行为,泰顺县政府近日转发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结合该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求全县符合条件的各相关单位均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接受县审计局的指导与监督。同时还明确将县级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且从2012年开始,各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