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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要求执行审计职务的审计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有权为自己的行为陈述、申辩。 (3)有权在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前要求听证。 (4)有权申请回避。 (5)有权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有权对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7)有权举报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执法不公、徇私舞弊行为。 2.义务 (1)依法接受审计和审计调查。 (2)主动、如实、及时提供与审计工作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3)不得妨碍审计人员执行公务。 (4)自觉履行审计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