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者必自焚

——××电影公司会计资料被焚案始末

永嘉县审计局  陈国杰

2001430,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电影公司经理季某因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此外,中共永嘉县纪委作出决定,对存在受贿、非法占有、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电影公司经理季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至此,离奇的8.3会计资料被焚案终于告一段落。

疑踪初现

20008月,永嘉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电影公司经理季某19981月至20006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审计人员发现了多处疑点:一是该公司曾红极一时,为什么近两年来经济效益明显下滑变亏,至20006月亏损已达99万元,原因何在;二是该公司二期装修工程投资200余万元,工程早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为何长期不办理结算手续,而挂账至今;三是公司与电影院的几轮承包,财务核算混乱、关系不清;四是公司店面和楼房出租,承租对象复杂、结账不明,拖欠金额大。审计人员就上述疑点曾多次向季某了解,他都避而不谈,推说自己对财务等具体情况不很清楚。

怪火突燃

针对以上疑点,凭着严谨的职业判断和敏锐的洞察力,审计人员认为里面大有文章。于是,审计组根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分步实施审计。正当审计人员针对疑点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取证的时候,却发生了一起罕见的纵火怪事。

200083上午8时许,该公司四楼办公室突然起火,着火的却是审计人员刚刚开始查阅的会计资料。高温干燥季节,火特别旺,消防队员闻讯赶来时,6本账册、40本凭证及部分报表、合同等资料已不同程度地被烧毁。这火烧得甚是奇怪:一是起火地点在审计实施现场,被烧毁的仅仅是46本账册和凭证等会计资料,而其他财产均无损失;二是起火时间正值审计展开深层次调查之时;三是办公楼三道铁拉门安然无恙,唯独审计现场办公室门被撬。有关部门现场勘查发现,这是一起人为事件。那纵火者是谁?为什么要选择经理离任审计这一敏感的时期?

8.3”纵火案震动了整个县城,人们议论纷纷,一时间烟雾弥漫。各类新闻记者蜂拥而至,探究起火之因。《温州商报》当即在社会新闻栏刊登出“票据被焚之谜”的报道。该公司经理季某说,“此案不破,影响恶劣”,并亲自起草了“关于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查案力度、尽快揭露案情真相、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保障文化经营单位秩序的报告”,要求尽快查清起火原因,恢复公司经营秩序。该公司24名员工也联名上书,要求加大破案力度,尽快揭露案件真相。审计部门承受巨大压力,审计需要的证据——账册及凭证资料被焚,弄得面目全非,审计工作一时陷入困境;该公司领导职工纷至沓来,要求严查违法分子;新闻媒体接踵而至,上门找领导、审计人员,刨根问底探情由。

火眼金睛

8.3”纵火案发生后,引起了县委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技术人员一起研究后认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纵火事件显然与该公司某些经济行为不无关系。同时也说明了前期的审计工作已触及某些人的痛处,审计组从审计掌握的多方面关联情况分析,将目光集中到公司经理、A电影院两任承包者身上。要查清此案,必须从审计和纵火现场侦查中获取直接证据线索。

审计期间账册被毁,这样的事情永嘉审计局还是头一回碰到,面对残缺不全的会计资料,怎么审计?局领导马上召集业务骨干与审计组成员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审计组根据会计账表勾稽关系采取互相印证的方法,来攻克账册不全的难关,并辅之以访谈、查阅文书资料等调查研究手段,通过内查外调,重点对经理季某在任职期间的有关经济往来进行查证。

一是通过对现有残缺不齐的会计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和核对,发现19992月支付给永嘉县广播电视局广告费18000元,已由该公司经理季某现金领报,为什么不采用转账形式支付?经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这笔广告费支出值得怀疑。于是审计人员针对永嘉县广播电视局关于这笔广告费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通过财务审核,该局已开具发票,并将这笔广告费作应收账款挂账,至审计日该局未收到这笔广告费。据经办人反映,已多次向县电影公司经理季某催收此款,据此推定经理季某很有可能已将这笔广告费占为己有;

二是通过深查,发现199812月该公司向上塘基金会抵押贷款10万元已逾期一年多未还,经与该电影公司会计核对,这笔贷款同电影公司业务无关,具体情况不清楚。审计组马上对上塘基金会关于这笔抵押贷款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通过审查发现,原来这笔抵押贷款是该电影公司经理季某以公司名义进行贷款,用于与其弟合办的酒行作周转资金;

三是对A电影院经营承包者长期拖欠承包款和电影院二期装修工程款长期未结算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季某私存杂念,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及经营权承包过程中玩“猫腻”,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重大嫌疑。

真相大白

永嘉县审计局将上述问题及时建议县纪委、监察局作进一步查处。2000821,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审计部门的建议,迅速作出部署,对经理季某进行“双规”,通过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心,面对事实季某终于交待了违法违纪问题和纵火毁证真相。

季某戴着“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最年轻的浙江电影家协会会员”等荣誉称号,营私舞弊,利欲熏心,使公司经济效益直线下降,内部矛盾激化,职工信访不断。审计组进点审计后,一直吃不香、睡不安的季某,千方百计打听审计情况,当侧面得知审计将进一步深查与自己有关的问题时,唯恐问题暴露,挖空心思要毁灭证据,于是愚蠢地上演了纵火毁证的闹剧。

据季某交代:200082日晚10许,季某偷偷地来到电影公司,从办公室里拿出一把剪刀和一把十字螺丝刀,先将门框上的橡皮扣撬开,再把门板上穿一个洞,从洞里伸手打开弹子锁,入室关好窗户上的百叶窗后溜回家。次日早晨,他再次潜入审计现场,用打火机点燃了桌上的账册及凭证……

审计查明:季某任电影公司经理期间,20002月将报领的应付县广播电视局广告费1.8万元留为己用;199812月将公司抵押贷款10万元用作与其弟合办的酒行的周转金。除了上述严重违纪问题,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工程承包、人事安排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010元;伙同他人以办证送礼为由收取下属电影院现金进行私分,从中非法得利5000元,并由他人为其住宅装修支付花岗石款;伙同他人将邻县电影公司放映机2台转卖给乡镇电影队,从中收取介绍费、转卖费2900元。

事实证明,以身试法,最终只能是引火自焚。季某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同时,办案人员乘胜追击,又查出该公司干部职工4人分别有受贿、收取介绍费、虚报支出等严重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行政撤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案后启示           

××电影公司纵火案,这起在全国罕见的案件,虽然已经划上了句号,但此案却给人们特别是广大审计人员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一是如何在审计过程中完善对被审资料的保全,严防会计资料的丢失、毁损;二是如何在会计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拓宽审计思路和手段,找准审计突破口;三是审计机关如何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查明问题,确保审计成果被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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