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贪赃 公告审计显威力
苍南县审计局 薛圣峰
2002年2月,苍南县审计局在对苍南县S水库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时,科学使用审计公告手段查出了一起严重侵占农民利益的案件,使责任人受到应有惩处。
项目概况
S水库工程为县级重点水利工程,计划投资51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804.8万元。工程于1997年4月开工,主体大坝于1999年3月完工。为加强对工程的领导和管理,1996年11月苍南县政府批准建立县S水库建设指挥部,指挥、副指挥、成员由某开发区管委会、A片区各乡镇以及县水利局有关干部抽调组成。
S水库从开工到主体工程完工,前后用了近两年的时间。但是,工程完工后,2001年10月至12月期间,由于大坝地底出现渗水质量问题,H村部分村民向有关方面写了举报信,并就该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等人侵吞库区青苗补偿费、土地征用费及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多次上访,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事专门作出批示。
临时受命
2002年2月1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要求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S水库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3月8日,县审计局对S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A片区6个乡镇重点水利建设资金的征、缴情况进行延伸审计。
实行公告
审计较顺利地查处了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截留应缴水利集资费、工程造价不实、超计划投资等问题,但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征用费的支出是否真实可靠等,审计却很难查清楚,原因是100多万元的补偿费和征用费是由几百户农民分别领取,由于水库建设已经移民,现在分住在镇内,逐一核对的难度和工程量过大,而且由于水库已投入使用,土地和青苗都已淹没,无法进行现场丈量核对。
为对事实负责,对农民利益负责,审计组决定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征用费的领取情况进行公告,即以青苗补偿费和土地征用费的领取表格为基础,将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类别、数量、金额、领款人姓名,以及青苗补偿费领取人的姓名、补偿青苗的品种、面积、座落等在移民相对比较集中的村落和镇内人流较大的4个地方进行公告。
公告后几天,群众纷纷来审计组所在地反映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审计人员进行账面核对和向指挥部经办人员进行查询,H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冒领和私分群众的青苗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等违法违纪问题终于浮出水面。
审计成果
(一)1998年3月,指挥部支付周某某(H村副书记)的30株杨梅赔偿费4
500元、支付叶某某(H村村长)的11株杨梅赔偿费2 000元、支付叶某某儿子的43株杨梅、柚、柿果树赔偿费4750元,以及1998年12月指挥部支付叶某某的1.3亩水田、支付周某某的1.26亩水田、支付其他人的3.14亩水田、支付H村的0.8亩机动旱地赔偿费共计52950元,均系伪造冒领并私分。
(二)1998年12月,指挥部支付H村2.05亩自留地征用征地费18
450元、某队0.2亩山地征地费1803元、1.1亩水田征地费9700元、2.8亩机动田和旱地征地费2400元、某队1亩水田征地费9076元,以及1998年2月支付H村启闭机房征地补偿费500元,1999年10月支付H村移民点路灯费2000元、0.67亩水库公墓及山园补偿费2000元,合计45369元,均由H村书记黄某某、村长叶某某领取(或代为领取),经审计查实,有关村、队的财务均未收到上述收入。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黄某某、叶某某贪污公款案终于走上司法程序,并最终在2003年被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启
示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为使S水库如期动工兴建,A片区的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踊跃集资捐款,仅集资款就达到3146670元,但是,对于这些用于造福子孙后代的血汗钱,工程指挥部没有管好、用好,个中缘由着实耐人寻味。另一个方面是在广大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同农民的命运紧紧相连,然而,“村官”何以胆大妄为,竟然连政府发给农民的青苗补偿费、土地征用费也敢心安理得地冒领、私分,这个现象更是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