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门”也需加强自律

瓯海区审计局  高敏蓉

瓯海区××局是一家老牌单位,下属××有限公司、××军供站等12家国有企业。由于下属企业近年来不景气,企业职工人数多,负担沉重,许多企业员工年收入仅2万多元。因而,该行业系统被称之为“清水衙门”。

现金盘点,发现线索

2006,瓯海区审计局对瓯海区××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在盘点现金时发现:该局2006年工会现金账上有一笔金额为1 077.93元的资金转入。向出纳询问该笔款项的来源,出纳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其慌张的神情引起了审计人员的警惕。在审计人员的再三追问下,出纳终于交代这笔资金为该局房屋租金收入。既然是房屋租金收入,那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在哪?历年的租金收入如何核算?这一连串的问题立即在审计人员的脑海中浮现。经过审计人员的紧紧追查,该局利用房屋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的违纪事实最终浮出水面:

2000年至2005年,该局出租局办公楼一楼店面、车库租金收入共计238203元,支出237125.07元(其中用于每个季度发放机关人员补贴共计234400元),租金收入存放出纳个人账户内核算,没有进入该局大账核算。直到20061月才把2005年底结余的资金1077.93元并入局机关工会账内。

乘胜追击,扩大战果

发现这一问题后,审计人员决定乘胜追击,扩大审计范围,对该局的下属12家国有企业进行逐一审查。在对该局下属国有企业之一的××有限公司A分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下列问题:

1.公款私存。A分公司以出纳名义开户活期存折存取公款,2005162006410存取发生额达2564637.72元,其中一笔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收入35000元未入单位大账,并以奖金形式分发给公司行政人员。

2.虚列工资。A分公司采取二种办法虚列费用21.3万元:一是在大单位大账内,以不在岗人员的名义直接虚假计提工资;二是部分在岗人员工资已在账外租金收入中直接支付,但在大账内仍计提工资。尔后,将计提的工资重新分配发放给公司人员。

3.暗箱操作。2002年至2004年仓库修理管理不规范,修理费支出仅有一人核实,没有其他证明人,也没有履行审价程序,存在暗箱操作行为。

在取得有力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分析认为A分公司的行为已涉嫌私分公款。经有关部门作配合查处,相关责任人目前已退清赃款。

   

本案例涉及的数额虽不大,过程也不复杂,但有些问题还是值得人们深思的。该系统在人们的眼中应该是“清水衙门”,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非清水衙门”面前,身在“清水衙门”中的工作人员会感觉自己待遇不如他人,总会千方百计的提高自己的待遇,而私设的“小金库”自然成了捞取“外快”的最好来源。通过该案例的审计,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摆在人们面前:如何完善部门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自律,以此控制自身私欲的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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