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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温州市本级部分中小企业融资
担保机构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审计局于 2006年5月对温州市本级部分国有和财政资金扶持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200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调查共涉及5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即:3家民营企业和2家国有企业,5家企业注册资本共计11800万元,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出资3700万元,政府出资300万元,民营企业出资800万元和自然人出资70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490万元。截止2005年底共为2567户企业(个人)办理担保业务3967笔,累计担保金额172603.5万元;在保企业442户,在保责任余额17118.10万元;逾期代偿86笔,代偿资金总额3285.63万元;追偿总额1530.90万元,累计代偿损失12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扩大就业、培养税源、提升企业信用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担保行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现有的仅适用于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导致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在地位、职能等方面缺乏法律支持,处于弱势地位,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各单位虽然已陆续出台了各种操作规程及内控制度,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及运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但在总体操作过程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业务逐步萎缩,融资、投资等业务却逐步增大。
  通过对5家担保机构的经营结构进行分析发现:一是随着资本金的增加,担保业务量反而减少,2004年末,注册资本11400万元,担保总额57681.5万元,2005年末,注册资本11800万元,担保总额37919万元;二是担保业务逐步萎缩,从事融资、投资等业务却逐步增大,2005年末担保业务占用资金5437.17万元,对外投资4538.34万元,融资资金2709.50万元,分别为42.86%、35.78%和21.36%,2006年4月底,担保业务占用资金5418.17万元,对外投资5936.23万元,融资资金3489.60万元,分别为36.50%、39.99%和23.51%。
  (二)个别担保机构虚构债权,实为逾期代偿及购置房产。
  按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但本次调查发现,个别担保机构反映的其他应收款—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1213.91万元经济业务实为虚构债权,即客户逾期贷款代偿资金412.13万元和担保公司人员购置房产801.78万元。
  (三)超比例为企业信用担保,增加信用担保风险。
  按规定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通过对5家担保公司2005年末在保责任余额进行抽查发现均有超比例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现象,其中有一家担保机构超比占45.5%,最高一笔担保贷款余额510万元占公司实收资本的51%。
  (四)未提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加大经营风险。
  按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本次调查发现,自2001年至2005年止,5家担保公司共收取担保费1051.67万元,应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25.84万元, 已计提312.40万元,少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13.44万元。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我市担保机构规模普遍偏小,担保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担保机构经营管理、操作行为亟待规范;公司股东的财务法规意识淡薄,存在短期赢利迫切意识,个别担保机构在企业亏损情况下以借款形式预支各股东股利或变相抽资等问题,增加了公司经营和银行金融风险。
  三、审计建议
  (一)有关部门要建立一套规范的操作方法和管理体系,来规范担保机构行为,正确引导和监督管理,真正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职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积极鼓励扶持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创造条件。利用信息技术成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三)建立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一是从准入角度把好风险控制和防范关口;二是加强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或寻求合作伙伴,以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建立多渠道风险补偿制度,主要以政府出台政策,由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情况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做出了重要批示;《市委动态汇报》刊登了《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市政府于2006年12月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若干意见》,促进担保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加强担保行业监管,引导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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