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2006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2007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对全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2006年度财政收支进行了同步审计,共审计了各级交通管理部门41个,同时延伸调查了各交通管理部门下属投融资机构等单位35个。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交通资金收支情况
2006年度全市交通管理部门共收到交通资金202675.86万元,普通收费公路收费31258.61万元,其他收入4485.92万元;上年结余81212.09万元;2006年支出20788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0.53万元,项目支出184938.27万元),还本付息支出4607.31万元,四自工程22800.24万元,经营支出2290.34万元;年末结余82045.79万元。
(二)交通规费征收情况
2006年全市各项规费征收上解情况如下:全市公路稽征部门征收公路建设基金计划数12300万元,实际数13098.35万元,已全额上解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计划完成率106.49%;公路汽车养路费计划征收数2006年75000万元,应征数87562.57万元,实际征收数83160.96万元,已全额上解省公路管理局和公路稽征局,计划完成率110.88%,实征率94.97%;手拖和摩托车养路费计划征收数1467万元,应征数3494.46万元,实际征收数1660.13万元,已全额上解市县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计划完成率113.16%,实征率47.51%。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港航事业费征收计划数5300万元,实际征收数5745.85万元,
已全额上解省港航管理局,计划完成率108.41%。
二、总体评价
2006年全市共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533000万元,为历史最高;全年共完成公路、水路客运量2.66亿人次、周转量133.27亿人公里,货运量1.59亿吨、周转量308.4亿吨公里;完成港口吞吐量3924万吨、集装箱28.2万标箱,都比上年有所增加。截至2006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2827公里(含村道),公路密度为108.8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级公路里程11336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里程1068公里;专业养护公路年平均好路率67.9%,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国省道干线无差等路,公路通乡率达100%。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温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交通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交通部门2006年度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各项公路规费征收比较规范。但通过审计也发现存在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未经招投标,交通的政府性负债偿还难及工程经济效益预期欠佳,漏征养路费等情况和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路费征收管理不规范,漏征现象比较普遍。
经检查车管所车辆登记信息与公路稽征系统车辆档案信息,发现由于体制原因,公路稽征部门未与交警车管部门共享车辆登记信息数据资源,相互没有核对,各地均存在漏征养路费情况。2006年全市稽征管理部门漏征车管所已登记而公路稽征系统没有登记的大小型及挂车车辆养路费和公路稽征系统状态为正常征费但养路费未缴足车辆养路费测算为4401.61万元、手拖摩托车养路费测算为1834.33万元。同时发现公路稽征部门内控管理制度欠完善,如车辆报停审批手续其执行依据过时,部分车辆数据信息错误未及时更正情况,财务核算系统入账金额与票证管理系统统计金额一致,但与公路稽征系统统计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二)项目安排未细化、计划实施延缓,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至2006年底止,市本级当年财政拨入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合计8650.63万元,累计拨(支)出4395.31万元,未拨(支)出资金(结余)4255.32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单位未安排细化项目、工程进度滞后、部分资金年底才到位等。由于计划实施延缓等原因,造成三个工程项目资金3054万元(其中:104国道瑞祥大道项目400万元、灵昆大桥接线项目400万元、乐清山老区联网公路工程款2254万元)沉淀三年多未拨未使用。
(三)交通建设负债逐年攀升,还贷压力大。
近几年我市公路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银行贷款,2006年初全市交通管理部门银行借款余额141937万元,当年新增16820万元,当年还本付息10125.81万元,其中:归还本金4300万元,年末借款余额154457万元。交通负债以政府担保、收费权质押、土地抵押等形式为主,根据部分县(市、区)交通政府负债(贷款)工程项目调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缺口大、还贷压力大、预期经济效益欠佳等问题。
(四)部分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欠规范。
部分单位存在设账外账和虚列劳务费、交通费支出,套取现金,在账外列支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奖金补贴、旅游等;“白条”列支部分工程款;部分已完工使用多年的办公大楼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在系统内部实行招投标或工程监理、设计未实行招标。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审价结算。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已按规定分别下达审计决定进行处理,有些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征收管理力度,确保养路费“应征不漏”。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和协调,做到车辆登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及时查询当地机动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的统计资料,堵塞征管工作中漏洞,规范征收行为,确保“应征不漏”,防止养路费收入的流失。
(二)加强工程项目科学论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充分做好工程建设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性处理配套措施,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细化工程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和计划,规范资金筹集、使用;切实做到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制度。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财政财务核算和管理,以确保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工资性收入来源进行清理和整改,以规范工资性收入的发放,杜绝工程“白条”,管好用好公路建设资金。
(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招投标,杜绝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通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并将有关问题下达有关县(市、区)交通部门,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出台多项管理规定和办法,采取多种措施,边整边改。稽征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车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获取车辆信息资料,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并开展了历时5个月的养路费欠费专项清理工作,催缴清理了1700多辆,一年以上欠费车辆清理了149辆,补征养路费700多万元。各级交通部门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瑞祥大道项目和灵昆大桥接线项目均已陆续开工,乐清山老区联网公路项目由于环评未能通过,隧道项目预计将不能开工建设,已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变更资金用途。同时加强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规范设计、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对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均已按审计决定进行整改并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管好用好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