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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本级2007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温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协作办、平阳县鳌江镇、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大学、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市物资资产管理公司、温州发展公司、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17个单位的18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4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83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9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搞福利。审计发现存在违规搞福利的单位有6家。有的单位将收入转入其职工技协,搞职工福利;有的单位将收入转到账外,搞职工福利;有的单位以提高其职工合伙公司服务费用标准的形式,多列支出转移资金,搞职工福利;有的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福利性支出;有的单位采取以职工福利资金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形式,搞职工福利;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转作职工技协收入,搞职工福利;有的单位直接在下属单位发放职工福利。 (二)国家权益维护未得到重视。有的单位大额欠款未在财务账上反映;有的单位大额的长期投资收益未及时入账并进行催收;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征收水资源费;有的单位场馆免费赠送门票;有的单位的房源被无偿占用,部分闲置房产出租收入被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长期收取,部分旧房拆迁收益被私人占有。另外,温州市区六项社会保险基金应收未收数字比较大。 (三)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单位支付业务收入返回款;有的单位广告合同管理软件有待完善,合同号存在连续断号和个别断号现象;有的单位的下属单位将资金借贷给改制后的职工合伙单位;有的单位年审控制程序不到位,养老保险金被冒领;有的基金活期存款比例过大,影响基金的保值增值;有的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出售、报废和核销固定资产;有的单位储备房源未全部登记入账;有的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未将企业改制资金纳入企业改制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有的单位土地出让金和预收土地款长时间不上交、不清算;有的单位预算计划安排不科学,政府赤字逐年增加;有的单位建设项目安排不合理,政府负债逐年上升;有的单位将房租等收入直接作为其工会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房产税等税费;有的单位将收入留存在下属单位,未及时作为本级财务收入;有的单位无依据提取职工福利费;有的单位领导重复领取话费补贴;有的单位专项资金长期未使用或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机关办公的投影仪、电脑和打印机;有的单位召开会议违反规定发放现金和购物券。 (五)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有的工程超比率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有的工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监理费,多支付办公楼装修设计费,部分工程管理制度未落实、事故责任未被追究、造成工程成本增加,房源售价偏低、工程建设成本、筹资成本过高、管理费开支过大,导致项目开发效率偏低;有的工程投标地块前未进行经济测算和可行性分析,竞投中标后又未能缴纳土地款,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导致损失;有的未经审批购置办公楼。 (六)财务会计工作未得到重视。有的单位工会货币资金存入个人活期存折;有的单位工会和下属机构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册进行核算;有的单位发生现金收入不及时入账,被个人移用。 三、审计建议 (一)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主动学习和了解《会计法》、《审计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基本知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兼职取酬,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按照财经制度办事,使预算管理体制、“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制度、“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标准等规定得到认真执行。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违规搞职工福利。同时,要抓好内部管理和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财务会计工作,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规范经济决策行为。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推进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论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重大决策要经集体研究和可行性分析,避免因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造成效率低、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提升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政府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服务。 (三)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落实制度约束权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高度来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经济社会免疫系统和建设性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推进干部监督体制的完善。明确认识到领导干部承担着运用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及其绩效,决策和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国家政策和廉政规定,从事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责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认真纠正;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严重问题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予提拔使用。对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将依法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查处。 |